欢迎访问庆阳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3日 星期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视窗

正宁县法院在数字化法庭公开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6-10
字号:A A    颜色:

本网讯(通讯员 王小娟)6月6日,在国际禁毒日“6·26”来临之际,庆阳市正宁县法院在数字化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了闫某贩卖毒品一案。法院、公安局、检察院部分干警和群众共计80多人旁听了庭审。

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20日9时许,正宁县公安民警根据线索在闫某家里当场抓获吸贩毒人员闫某、王某和陈某三人,并在其住处搜得疑似毒品海洛因4小包、吸管、锡纸及出售海洛因的账本,经鉴定,查获的疑似毒品中检测出海洛因成分净重1.87克。经讯问闫某后,其本人供述自2013年5月以来,曾先后在西峰等地购买毒品海洛因到正宁,在自己家中再次分包出售,先后卖给王某6.3克,卖给张刚(化名)4.2克,又卖给李博(化名)等10人共11.01克,贩卖毒品总量高达23.38克。闫某对其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

正宁县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此案社会影响恶劣,涉及人数众多,遂高度重视,选派业务精通的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认为闫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将择日宣判。(庆阳市正宁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