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西洲,男,汉族,生于1966年1月,中共党员,四级高级法官,现任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参加工作36年间,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办案标兵”“优秀公务员”,201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他所负责的刑庭、民二庭先后多次被市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勤学慎思,理论素质高
审判事业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社会“艺术”,它需要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做到法、理、情有机结合。许西洲法官深知自己工作的特殊性,他唯恐因自己专业知识滞后而导致误判,给当事人利益造成损失。为此,他自己购进大量书籍,制定详细学习计划,不断学习各领域新知识,拓展知识面;注重收集各类案件裁判文书,对经典案例进行评析研判,书写研判笔记;善于总结办案经验,利用闲暇时间撰写理论文章,所撰写的《论守法意识养成之路径》一文在甘肃法学会举办的“天水法治论坛”荣获三等奖,裁判文书获得第一届甘肃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一等奖。
履职尽责,业务能力强
许西洲法官担任刑庭庭长以来,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多件。担任民二庭庭长期间,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00余件,是正宁县人民法院名副其实的办案标兵。近三年,许西洲法官审理刑事案件289件,依法惩处罪犯585人,附带民事调解率达90%以上。审结恶势力团伙犯罪4件27人,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传播淫秽物品等新类型犯罪63件192人,依法惩治破坏环境犯罪2件8人、非法传销案4件13人,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火焰。在疫情防控任务严峻的形势下,利用“云上法庭”“帐篷法庭”“远程视频提讯系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庭审方式,有效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制定详细审判预案,全方位、无死角进行安排部署,不断推动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简易、速裁程序适用。同时注重审判成果的转化,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会管控短板、及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建议公安等单位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弥补社会管控漏洞。
提炼总结,工作方法奇
重证据讲事实是他的办案信条,裁判效果是他的办案追求,调判结合是他的办案手法,许西洲法官注重案例评析研判方法,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创出了自己独特的办案原则,即“三个统一”(证据与事实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及时审理与适当调解相统一)办案原则。并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庭前进行社会调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特征;庭审中开展法庭教育,鼓励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庭后量刑上,将“教育、挽救、改造”作为指导思想,在罪责刑相适应的基础上强调刑罚个别化,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决定对未成年从轻或减轻处罚;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在确定从宽幅度时从严掌握,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面对日益增多的电信诈骗案件,他切实全面发挥刑罚功能,突出惩治重点,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一方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利剑作用,通过公开庭审以案释法;另一方面主动进村入户,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廉洁奉公,自我要求严
许西洲法官坚定认为,法官作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裁判者”,特别需要自警、自重。他提出,法官在社会生活中需要保持一定的“孤独性”。千万不可呼朋唤友、四处应酬,否则,难免陷入多种人情编织的网中,很难保持司法的廉洁性。他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对内“不为物欲所惑,不为情欲所动”,对外“不为权势所逼,不为名利所诱”。时刻注重自身形象,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官行为规范,自觉维护法官荣誉和司法形象。同时,作为庭室负责人,注重通过谈话举例的方式督促年轻干警自觉提高防腐拒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多年来,许西洲法官和他负责的庭室未发生一起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全院干警和群众的一致认可。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在36年的法院职业生涯中,许西洲法官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他是正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铁腕法官,是工作中的拼命三郎。他在案件办理中始终秉持“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为人准则。面对邪恶挺直腰板,不屈不挠,在一叠叠案卷中、一次次审判中,用法槌捍卫法律的尊严,以一名优秀法官的能力和素养,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人民法官的精神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