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正宁县法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注重继承和发扬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厚植司法为民初心,不断深入调查研究,紧盯群众司法需求和诉源治理,通过构建“法官+乡贤”在线调解模式、打造“田间法庭”“果园法庭”、重视判后回访等举措,将庭审现场设在“云”上,搬进田间地头,缩短诉讼距离,压缩诉讼成本,拓宽便民利民解纷渠道,扩大普法宣传半径,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法官+乡贤”在线调解纠纷解决便捷有温度
“原被告,音效是否清楚?画质是否清晰?”这是正宁县人民法院针对当事人无法到场,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所进行的一场“隔空调解”。
按照“法官+乡贤”调解机制,办案法官邀请“乡贤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熟练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严格按照调解工作流程,向双方当事人证事实、讲法律、促和解,最终成功调解,被告通过网络转账即时履行了还款义务。
“法院的举措越来越便民、亲民,解决了我在外地回不来的困难,并且高效地解决了我们的纠纷。”“我以为被告人在外地,案子还得好长时间才能解决,没想到网上调解这么便捷,还当场拿到了钱款。”双方当事人一致表示,“乡贤”就是当事人和法官之间的桥梁纽带,“法官+乡贤”的模式拉近了当事人和法官的距离,大家的交流也没有了违和感。
为方便纠纷化解,正宁县人民法院建立“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室2处,并以此为依托,构建“法官+乡贤”的线上调解模式,立足诉源治理,持续拓宽解纷渠道,网上调解纠纷31件,执行到位金额40多万元,让群众真正体验到了线上诉讼的便利。
“果园法庭”“田间法庭” 解决问题靠法也要靠群众
正宁县人民法院坚持弘扬和发展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注重调查研究、方便群众诉讼、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纠纷的司法理念,立足区域内农村实际,传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新的时代意义,重视群众作用发挥,着力打造高效便民、群众参与的“果园法庭”“田间法庭”,为案件审理输入“群众智慧”。
在处理一起火烧苹果树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面对当事人双方对损失程度意见分歧较大,申请鉴定机构鉴定又势必增加当事人负担的难题,办案法官采纳村干部建议,邀请邻村两位经验丰富的“苹果种植专家”前往现场参与调解,两名“土专家”在实地查看后,给出了中肯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对该意见都比较信服,最后调解达成一致赔偿协议。
在处理一起因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所引发的翁媳间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时,办案法官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身份关系以及因房屋权属问题导致拆迁补偿协议迟迟不能签订,补偿款不能及时到位,既影响当事群众的切身利益,又严重影响该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拆迁进程的实际情况,确定依靠群众力量,现场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的方案。在拆迁现场,经办案人员耐心讲解,细心释法析理,镇政府、司法所、村组干部及双方亲友竭力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后,当事人和镇政府当场签订了拆迁协议。
将庭审现场搬进田间地头,既是缩短诉讼距离、压缩诉讼成本之举,也方便群众智慧参与其中,通过现场调处,更能够取得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结案不是目的 案结事了更要群众心安
正宁县人民法院要求办案人员树立结案不是目的,案结事了还要群众心安,真心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切实做好判后回访“后半篇文章”。
在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时,办案法官多次前往现场组织开展调解,双方当事人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该案经开庭审理后,在查明全部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判决结案。在案件审结后,考虑到双方邻里关系并未修复,双方之间心结未能彻底打开,再次引发矛盾冲突的可能性极大这一问题,办案法官持续通过电话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多次赴双方当事人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利害,面对法官法、理、情交融式的“劝说”,双方打开了心结,消除了敌对态度,握手言和后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今年以来,正宁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准确把握马锡五审判方式“依靠群众、为了群众”的精神内涵,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原则,注重调查研究,依靠群众智慧,共开展巡回审判46场(次)、普法宣传32场(次),调解撤诉案件47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