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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法院远赴嘉峪关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来源:庆阳政法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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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担保隐匿边关 节前法官寻你回乡 
 
——华池县法院远赴嘉峪关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12月份,被执行人崔某某以承建工程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赵某某借款510000元,并由孟某、刘某某二人为其提供担保。经申请执行人多次索要,被执行人崔某某均未归还。2018年3月10日,庆阳市华池县法院(2017)甘1023民初10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执行人崔某某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510000元、利息(从2017年5月31日起,按借款510000元的年利率6%给付至实际偿付之日期间的利息);孟某、刘某某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判决生效后,三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生效判决。执行立案后,三被执行人为了躲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更换手机号,下落不明,致使该案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无奈之下,华池县法院执行局报请院领导将三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布控。2019年12月27日8时,被执行人刘某某被嘉峪关市公安局镜铁分局前进路派出所擒获,接到通知后,案件承办人欢欣鼓舞,立即汇报院领导,成立执行小组,制定详密执行计划,由案件承办人、书记员、法警和2名司机驾车绕定武、连霍高速连夜奔赴嘉峪关带人。来回历时50多小时,执行小组人员不惧艰辛,长途奔波,行程2400多公里,为防止被执行人在押解路上逃跑,执行工作人员彻夜未眠,不敢有丝毫马虎,安全将执行人刘某某带回,并依法将其司法拘留15日,交由拘留所执行。
 
新年将至,华池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此提醒各位长期失联的被执行人:您的如约履行将是我们达成共识的起点;否则,纵使你远在千里之外,我定涉足千山万水,带你找寻回“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