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官多次沟通协调,不仅拿到了拖欠的工程款,还保住了我们和甲方的合作关系!”庆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握着法官黄天娇的手,难掩激动。这起历时三个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圆满化解,既为企业解了燃眉之急,也为区域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温度。
工程尾款起争议,企业经营遇难题
2022年初,某石油石化公司总包污水处理工程,经由东北炼化工程公司、某石油天然气建设公司层层分包,最终由庆阳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接土建工程。施工完成后形成的28份工程签证单及补充协议,与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存在分歧,导致135万余元工程款长期无法结算到位,庆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多次索款无果提起诉讼。原告企业面临工人集体讨薪、材料商诉讼追偿等连锁风险,被告企业则对单方结算金额存在异议,坚持主张司法鉴定,案件陷入专业性强、矛盾集中、处理难度大的多重困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黄天娇第一时间阅卷,发现双方并非恶意违约,庆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补充结算材料,双方未完成结算,并非故意拖欠;而庆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若长期拿不到尾款,不仅影响企业正常运营,还可能引发工人讨薪、材料商催款等连锁问题,不利于双方后续合作。
搭建信任桥梁,找准调解平衡点
黄天娇先单独与庆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沟通,耐心听取其诉求:“我们工人等着工资养家,材料商也天天催款,这135万对我们来说是‘救命钱’,不是万不得已,我们也不想跟被告对簿公堂。”随后,又与某石油天然气建设有限公司座谈,了解到其顾虑:“不是不想付款,当时庆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补充结算材料,双方未完成结算,工程价款应以司法鉴定的250万元为准。”
通过单独沟通,法官准确掌握了双方核心诉求——庆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急需资金缓解压力,某石油天然气建设有限公司认为双方未完成结算,其不存在违约故意,且双方均有维持合作关系的意愿,这为调解打下关键基础。
“背对背”协调座谈,敲定调解“方案”
为了打破僵局,黄天娇采取了“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单独沟通。在与庆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沟通时,承办法官向其转达了某石油天然气建设有限公司的调解意愿和方案,并分析了继续诉讼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成本。同时,承办法官也从庆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利益出发,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如适当降低违约金的要求,以换取被告更快地支付款项。在与某石油天然气建设有限公司沟通时,承办法官向其强调了及时支付款项的重要性,以及拖欠款项对企业信誉和形象的影响。
经过多次“背对背”调解,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开始表现出一定的和解意愿。承办法官抓住时机,再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双方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综合性的调解方案。经过双方的认真讨论和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法院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双赢促发展,司法护航营商环境
此次调解不仅为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快速回笼部分资金,解决了工人工资和材料款支付问题,避免企业陷入经营困境。也给某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给了支付尾款的时间,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更重要的是,双方通过调解化解纠纷,避免了“对簿公堂”的矛盾激化,后续仍保持合作意向,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西峰区人民法院始终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融入涉企纠纷审理,通过“倾听诉求—释法说理—精准协调”的沟通模式,既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为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