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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镇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欣

来源:陇东报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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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廉洁的好法官
 
——记镇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欣
 
通讯员 李贵先
 
他,语不惊人,貌不出众,看上去像个普通的老百姓。可他心系群众,所干的每一件事都令人佩服和敬仰。他数十年如一日,用心血和汗水维护了党的光辉形象和法律的公正威严。他就是“全国法院模范”、庆阳市镇原县政协委员、镇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欣。
 
在人民法院这个光荣而负有神圣使命的岗位上工作了20年的李欣,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一次,连续18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两次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1994年、1996年两次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官”,1998年10月被树立为甘肃省“十佳职业道德标兵”,199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1999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荣誉称号,2000年4月29日出席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表彰奖励及中央领导的接见。
 
勤奋敬业一心为民
 
李欣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是人民的法官,心里就要时刻装着群众。”在基层工作,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忙。民事案子多,李欣就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下乡办案,1996年以来的很多双休日,他都是在乡下度过的。每年春节前,是他最忙的时候。1994年腊月,他到太平、孟坝、新城等乡镇,协助审结9件案子,直到腊月二十二日才回到法院。他担任副院长的9年时间里,走遍了全县12个法庭、24个乡镇、269个行政村。9年来平均每年有275天是在乡下度过的,9年共审结案件1369件,个人办案数名列全省法院系统之首。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李欣打破常规,对传统的办案方式进行改革,提出“直接开庭,巡回就审”的办案方法。这种审判方式的特点是,办案人员直接进村入户,不管是田间地头还是群众家里,只要当事人在场,随时设立法庭,就地审判。为了节省时间,他总是几个案子交叉办,每次下乡,都精心选择路线,尽量把同一地域、同一路线的案子集中在一起审理。人们说:“李欣办案,‘走一线,办一串,走一方,办一片’,人走到哪里,案子办到哪里。”1996年9月的一天,李欣骑着自行车,在上肖乡8个小时审结7件案子,被庆阳地区法院系统传为佳话。为了让更多法官掌握这种审判方法,李欣对所属各法庭和审判组轮流培训,并亲自担任审判长作示范,全县12个法庭,李欣都多次亲自担任过审判长。
 
李欣常说:“作为人民法官,处理案件应当不分时间和地点,有案就办,当事人找到哪里就处理到哪里。”孟坝镇有位老人,儿子儿媳不但不履行赡养义务,还将他打伤。老人在法庭哭诉时,李欣正在那里办案,他一听情况,觉得虽然够不上立案,但老人的事怎能坐视不管,就和庭长一起冒雨赶到老人家,对儿子和媳妇进行了严厉批评,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使小夫妻俩羞愧难当,表示以后会好好孝敬老人。
 
严于律己无私奉献
 
李欣常对同事们讲:“要维护社会‘大家庭’的安宁,就得牺牲自己的‘小家’;用‘小家’的不幸,换来千万个家庭的幸福,换来社会的安定,值!”
 
1982年5月,李欣的母亲不幸患了食道癌,他心急如焚,恨不能立刻回到母亲身边。但是案子一个接一个,他忙得脱不开身,只好托人给母亲捎去一些药品。当母亲去世的消息传来时,他还在乡下处理案件。李欣说:“我也希望能守在母亲的病床前,尽一份孝心,但当我看到当事人焦虑、期盼的眼神时,我实在不忍心甩下他们的事不管。”
 
多年来,李欣一心扑在工作上,也很难给妻子一份关心。l991年,李欣妻子突患精神病,病情时好时坏。一天晚上,李欣在乡下办完案赶回家中,只见家具被打得七零八落,妻子不知去向,他顾不上歇口气,赶紧四处寻找,直到天亮时分,才在附近山上一条水壕里找到了她。看着冻得缩成一团的妻子,这位铁骨铮铮的法官潸然泪下。这几年他先后三次送妻子到西安、天水治病,每次都是将妻子送去医院的第二天,他就返回单位投入工作。
 
1996年3月至5月,因基层法庭人力不足案件积压,李欣不顾劳累,马不停蹄奔赴各法庭,日夜加班加点,连续奋战三个月,共审结各类案件164件。这期间,李欣的女儿出了车祸,李欣赶到医院,看着伤病的女儿,很想在她身边陪伴照顾,但一想到手头还有许多预约的案子等着他去处理,李欣只坐了几个小时,找了个亲戚来护理,就又急急忙忙地下乡办案去了。
 
镇原县人民法院大多数干警家在农村,每年这些干警都要回家过年,李欣就主动承担起值班的任务。李欣在县法院工作了20年,有18个春节在值班。哪个干警有了病,他就去顶班;哪个法庭缺人员,他就去补缺。下乡时,他常将公务车让给其他同志,自己却去挤公共汽车或者骑自行车。作为法院领导,他十分关心干警的生活,经常与干警谈心,了解思想动态,为干警解决实际困难,使大家感到他既是一位可尊敬和依赖的领导,又是一位可推心置腹的长辈和朋友。
 
秉公执法两袖清风
 
严肃执法以正办案,是李欣工作的信条。1991年,临泾乡村民焦某被人打成肋骨骨折,而公安局个别干警非但未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反而对焦某进行了行政拘留。李欣听了当事人的陈述,当即立案,经过调查取证,他力排阻力,依法撤销了公安局的错误决定,对打人者进行了行政拘留,赔偿了受害人的医疗费,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避免了一起错案。
 
李欣认为,人民法官头顶国徽,一言一行都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为此,他时时告诫自己,面对各种不正之风只有增强自我免疫力,不为诱惑所动,才能保持人民法官的清白本色。1993年7月,李欣依法调处了一起长达4年的贷款纠纷,原告彭阳县某机砖厂厂长为了表示感谢,给他送去3吨煤、1只羊,被他婉言谢绝。这位厂长感慨地说:“像李院长这样的法官很难得啊。”
 
在成绩和荣誉面前,李欣说:“20年来,我做了我应该做的一些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高的荣誉。成绩荣誉只属于过去,我会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