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庆阳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7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视窗

宁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06-04
字号:A A    颜色:
本网讯(通讯员 尹波)5月30日,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传达省高院督察组督查庆阳市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反馈意见会议精神,对本院执行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推进,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博彦主持会议,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5月29日省高院第五督察组对庆阳市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工作督查情况的反馈意见,传达了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第五督查组组长赵立新及市中院院长李明对当前执行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分析研判全院近期执行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执行工作。
 
会议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持续努力,攻坚克难,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高效落实。一要梳理甄别,确定指标,挂图作战,按图销号。所有执行案件承办人要对所办案件进行再梳理,甄别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结案率必须达到95%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本合规率必须达到95%以上,对以上2类案件列出清单,确定指标,按图销号。
 
二要从严从快,加大办案力度。对大标的案件、系列案件要限期办案,最迟期限为6月30日,卷宗材料补齐工作必须6月10日前完成。终本案件管理要严格规范,2018年新收案件流程节点管控要严格把关。
 
三要严格执行纪律,执行干警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严以律己,注重执行纪律,文明执行,规范执行。
 
四要优化执行措施,对涉公职人员在采取“三个一律”(即:履行期限过后拒不履行的,一律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报告财产令送达后拒绝报告或报告不实的,一律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规避、抗拒执行的,一律列入失信黑名单,采取联合信用惩戒和限制出境等措施)、“三个一批”(即:拘留罚款一批;移送监委纪律处分一批;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拒执罪一批)的同时,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发出督办函,限期3至5日通知督促履行义务。对涉政府、村委会案件要报请党委部门召开集体约谈会,全力推进案件执结。
 
会议还对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目标任务要求及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修改意见进行了学习。(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