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8-30
本网讯(通讯员 杨赵超)近日,庆阳市宁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5年,解某向万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满后,解某一直推诿不还。万某多次催要,解某分三次共偿还4000元后,便躲避不见,关闭电话,无法联系。无奈之下,万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法院判决解某清偿万某借款本金4.7万余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款日,承担案件受理费1048元。判决生效后,解某在自动履行期限内继续推衍塞责,拒不履行。万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寻找解某,希望解某能主动履行,但解某抵触情绪较强,收效甚微。执行人员决定采取“双管齐下”策略,一方面通过向解某讲解法律法规和执行规定,言明拒不执行,将面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后的事业可能“寸步难行”,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迅速采取强制措施,将解某名下车辆扣押。解某随即表示愿意与万某和解,后解某向万某偿还了5万元,万某放弃了部分利息,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庆阳市宁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