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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法院执结12起农民工劳务费案件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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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杨 凯)8月21日上午,18名农民工在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如数领到了他们被拖欠已久的劳务费,至此,12起总标的154080元的涉农民工劳务费案件在执行干警们的不懈努力下也得以圆满执结。
 
2013年3月,张某承包到某工程土建部分劳务,后找到马某等18名农民工提供劳务参与工程土建部分施工,工程结束后,张某未按约定全额支付马某等18人劳务费。马某等18人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诉至宁县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张某仍未按期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17年7月,马某等18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由于涉案主体具有特殊性、群体性,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因被执行人张某下落不明,执行法官依法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将张某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各种查控方式及时查询其一切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但查询均未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宁县法院遂依法对其做出拘留决定,并报公安机关临控。8月11日,张某在天水市甘谷县某酒店登记住宿时被甘谷县公安机关控制。案情便是命令,接到警方通知后,执行干警们立即动身,奔赴600多公里赶到当地,见到张某后执行法官们对其释法明理,并向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张某随即履行了部分案件款并提供保证人进行担保,8月17日,全额履行了剩余案件款。
 
领到了自己期待已久的“血汗钱”,农民工们脸上流露出喜悦之情,为表示对法院及执行干警们的感谢,他们还特意送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锦旗一面。像此类农民工讨薪等涉民生案件一直是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为加大此类案件的执行力度,宁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