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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致伤 法官调解赔偿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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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晓)日前,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法官们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依法调解,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及在案件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使得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原告刘某街道买菜时因价格问题,与摊主吴某夫妇发生争吵并撕扯。后被吴某妻子殴打致伤。刘某认为,自己丈夫因车祸去世,独自抚养三个孩子,吴某夫妇是故意欺侮她,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吴某夫妇赔偿损失并承担诉讼费。
 
法院经审理查明,吴某夫妇与刘某撕扯,造成刘某受伤,吴某夫妇的行为侵犯了刘某的健康权。刘某对事件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据此,法官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语重心长劝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法官们的耐心、细心和热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由吴某夫妇赔偿刘某医药费等共计3000元的调解意见。
 
此案的成功调解,一方面保护了受害者的健康权,使受害者得到相应赔偿,另一方面让群众受到法制教育,使得他们能体会到在法治社会应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