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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法院坚持“五化”标准锻造法警队伍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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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刘怀渊 陈玉霞)自庆阳市中院部署开展“砺剑行动”以来,华池县法院法警大队紧紧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精神,全面加强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增强法警素质,提升技能、促进实战。按照司法警察“以服务审判为中心,确保机关安全”,“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的要求,用“五化”标准将法警大队磨砺成真正的钢刀利剑,成为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的战斗堡垒。
 
警力保障最优化
 
4月1日,华池县法院一次性招录了27名司法辅助警察,招录到位后,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聘请优秀教官开展了为期15天集中军营训练。其中10人分配到法警大队,各基层法院配备了1名司法辅助警察,解决了法警年龄偏大、警力不足的问题,使得法警人员配备达到了所在法院编制人数的12%,为做好做强任务执行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力保障。
 
素质训练标准化
 
在警务保障中,华池县法警大队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上级法院年度训练计划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训练,突出实战。根据法警的业务需要和院党组的决定,将每周一、三、五定为必须训练时间,要求新招录的27名司法辅助警察克服困难,严格参训人员、时间、训练项目、训练质量全面落实,切实做到领导带头检查,“人人参训、个个过关”,确保达到司法警察的体能训练目标。
 
日常管理严格化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承担着维护法院机关和法官干警的人身安全,保障审判秩序的责任,做好安全工作责任重大。
 
华池县法院党组要求,每天至少安排3名法警履行登记、安检、值班等职责,建立楼、院巡逻制度,检查重点防范区域,盘查可疑人员,遣返办公区闲散人员,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担负着的押解、值庭等警务活动,法警大队采用定点定人、适时流动巡逻、动静结合的方式,对审判活动进行严格的规范操作程序,排除安全隐患。
 
求真务实专业化
 
华池县法院法警大队编写《华池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管理制度汇编》,采用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的两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警察的业务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司法警察理论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工作;在各项训练中,先后撰写心得体会和《新形势下如何让做好司法警察》等论文,建立法警学习园地;积极参加华池县法院召开的各项业务学习会议和政治学习会议,认真学习笔记学习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砺剑行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两个责任”等教育活动,经常性地从思想上抓建设,增强法警队伍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凝聚心。
 
装备配备标准化
 
华池县法院严格按照《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司法警察不同执勤岗位警用装备配备标准》配备警用装置,使得必配装备比配率达到100%,选配装备配备率达到了50%以上,为法警大队开展警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装备保障。(庆阳市华池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