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12-06
本网讯(通讯员 高来荣)近日,庆阳市宁县法院成功调解并及时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到社会好评。
贾乙以周转资金为名,于2002年6月至2004年9月先后七次向贾甲借款,事后贾乙向贾甲出具了借条,其中6笔借款约定了利息。贾甲经多次索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贾乙归还借款本息。
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向贾乙送达了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随后传唤甲乙二人进行了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贾甲念及两人是同村村民,表示愿意放弃利息,但贾乙坚持自己现在没钱,无法给贾甲偿还本金。法官并没有因为贾乙的顽固而失去调解耐心,苦口婆心的对贾乙进行讲法释理。经过法官释理后,贾乙最终认识到自己欠钱不还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随即表示愿意归还贾甲的借款。随后,贾乙向贾甲归还了借款,案件得到及时执行。
今年以来,宁县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10件,结案292件,结案率94%。(庆阳市宁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