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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法院:“两学一做”落实处 司法为民暖人心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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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黄建国 贺鑫)近期,庆阳市镇原县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这一实际行动,彰显出法院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突出成效,让弱势群体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2014年9月,当事人许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他人致伤,经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判处后,于2015年10月复查时诊断出腹壁切口疝,再次入院手术治疗并花去合理费用74934.57元,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因各涉案被告人情况复杂,许某身体虚弱行动不便不能远赴外地出庭参加诉讼,且其治病欠账较大无力承担委托律师代理费用。就在许某一筹莫展之际,办案法官得知后,急当事人之所急,经汇报主管领导,及时向所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发出司法建议,使许某获得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律师代理充分行使了诉讼权利,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庆阳市镇原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