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3-07
平衡利益巧调解 服务项目为民生
——镇原县法院妥善调处一起房屋租赁拆迁补偿纠纷案
本网讯(通讯员 黄建国)3月2日下午,庆阳市镇原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内,随着一纸协议的达成,在办案法官和卫生行政部门、乡政府等部门人员的见证下,原告镇原县殷家城卫生院负责人与被告白某某等四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殷家城卫生院与白某某于2002年签订危房翻建租用合同,后白某某将所翻建的房屋转租给李某某等三人使用。2015年8月,因建设项目实施需要拆除白某某等四人所涉的房屋,卫生院与白某某等人就解除合同及补偿事宜多次协商,旷时半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此案困扰基层民生项目建设,事关当地群众看病就医大事,镇原县法院院长侯建军高度重视,分管副院长路建勋亲自参与案件的审理调解。由于牵涉到房屋拆除赔偿工作的导向问题,如何拿捏好解除合同与维护被告合法权益这个尺度,本着依照法律、尊重事实、补偿损失、妥善化解、推进项目实施进程的工作思路,办案人员组织卫生行政部门、乡政府及村组负责人和群众代表,与原、被告分别进行沟通交流,对当事人讲法理、评事理、说情理,经过为期两天的调解疏导,逐步解开了双方心结,使得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涉及原有房屋、续建及私自搭建的房屋分别议价估算,并就补偿给付达成一致,目前涉案房屋附属物正在拆除中。
这起房屋租赁、拆迁补偿纠纷案件的成功调处,表明整合司法资源、巧借社会力量、稳妥化解纠纷,已成为基层法院平衡诉讼主体利益、服务民生项目的一项有效举措。(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