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2-01
本网讯(通讯员 王永刚)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工作,对听取的意见和建议,高效办理,认真整改。
在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人大代表讨论通过了李明院长代表市中院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并对全市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会前,党组书记、院长李明即要求听取各代表团对法院工作意见、建议的市中院庭室负责人,认真记录,将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带回。他强调指出,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必然要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和文明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把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市中院经过梳理、归纳,认真讨论,对代表提出的五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逐条提出了整改措施,确定了责任人、责任部门。同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基层法院,要求各法院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严格落实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