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11-27
只为你展露笑颜
——记正宁县人民法院榆林子法庭法官杨会刚
本网讯(通讯员 王小娟)17年来他一直扎根基层法庭,公正办案,热情服务,一尘不染,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谱写了一曲司法为民之歌。因工作业绩突出,先后14次被庆阳市正宁县法院和正宁县委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10次被庆阳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廉政监督员”、“办案能手”和“优秀法官”;2012年和2015年分别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和“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提起他,正宁县榆林子辖区的老百姓个个都竖大拇指。
他,就是正宁县人民法院榆林子法庭的法官杨会刚。
他在处理每起案件时,总是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替群众排解纷争挂在心头,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落脚点。虽然他办的都是一些农村的“小”纠纷,但他始终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2013年,他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更让他感到了肩上责任的重大。由于原告被车撞之后,急需医疗费到医院做手术,当原告妻子来到法庭后,他没有走正常的立案手续,从自己兜里掏出了刚领到的3000多元工资,对原告妻子说:“你的案子我已经受理了,你先救命要紧,你的事我会尽力办好。”随后,他马上联系了法律援助,并启动先予执行程序。经调查得知,肇事者家庭也特别困难拿不出钱。他一边做肇事者的思想工作,一边调查肇事车辆的保险情况。在了解到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情况下,他骑着摩托车,几经周折找到保险公司主要领导,向他讲解了案件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并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保险公司终于答应先垫付原告部分医疗费用。肇事者也被他三番五次上门做工作的敬业精神所感动,三天后从亲戚家借来2万元交了先予执行款,原告的手术得以顺利进行。
对杨会刚来说,像这样在案前处理的纠纷不知道有多少,但群众总喜欢这种让他们觉得更亲切、更实用的方式。杨会刚觉得,自己每给农民兄弟办好一件事,自己心里就多了一份幸福和欣慰。他感到,每解决一个纠纷,就给社会多带来一份和谐。这些年,他付出的汗水,换回的是农民兄弟的一张张笑脸,是他们对法官的信任,对法律的信任,对党和国家的信任。
在榆林子镇,凡是认识杨会刚的农民,都诙谐善意地把杨会刚称为“杨经纪”。但杨会刚深知要当好这个“经纪”,真正做好调解工作并非易事,难的是要让当事人明法知理,心服口服,重归于好。2013年7月,于家咀村于某、李某以烤烟楼质量存在问题,将承建人张某为另外五户村民准备的烤烟楼设备及运输车辆扣押。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于某、李某立即返还烤烟楼设备及车辆,并要求二人赔偿车辆停运损失,而其他五户家庭则因季节关系,急需对已成熟的烟叶进行烘烤,否则,一年的烟叶收入就要泡汤了。
接到案件后,杨会刚连夜仔细阅读卷宗,了解案情,认真分析案件焦点后,权衡双方利益,认为一件事牵涉了好几个家庭一年的收入问题,要真正从根本上解决纠纷,调解是最恰当的方法,如果轻率下判可能会因判决的执行时间而影响农户烤烟。他查看了张某提供的合格证,通过调查,张某已经安装了多台烤烟楼且已投入使用,只是其中一个小设备是自己加工的,但不影响使用。为了尽快处理案件,当天,他顾不上吃中午饭,骑着摩托车跑了50多公里路,领着于某和李某参观了张某承建的已投入使用的烤烟楼,用事实向他们证明烤烟楼没有质量问题。在看到烤烟楼并无质量问题时,于某和李某又以安装期限超过了半天为由,要求赔偿。对此,杨会刚认为虽然承建方超期限半天,但事先并未约定超期责任,而且并未影响正常烤烟烘烤,所以于、李二人的赔偿理由不能成立。随之,他向二人认真地讲解了扣押张某烤烟楼设备和车辆的违法性质及严重后果。在他的调解下双方终于同意和解,于某、李某当即返还了烤烟楼设备和车辆,同意安装烤烟楼,也避免了另外5户村民的损失。就这样,一件有可能酿成群体事件的案件,他在短短一天时间里通过调解,做到了案结事了。
农村人见了杨会刚,总喜欢拿出他们自己最好的东西来招待他,他们把杨会刚当做自己的兄弟,对此杨会刚很是感动,一有闲时间,就跑到地里帮他们干这干那。但是,对于当事人的东西,哪怕是一根烟,杨会刚也不会接受。2013年3月,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当事人不但找来亲戚朋友说情,还在晚上偷偷把2000元现金送到家。杨会刚严肃地说:“你不要找人说情,也不要给我送钱送礼,我认为你这样做是对我的侮辱。我会按照案件的事实,依法公正处理好你的案件,请你放心吧!”最后,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双方当事人皆大欢喜。他拒绝了不知多少这样的人,不是因为一根烟、一顿饭,而是为了法律的公正与尊严,为了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形象根植在人民群众的心中。
杨会刚同志就是这样,把人民群众的事当做天大的事来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看得比蓝天还要高。他是人民的法官,他以自己踏踏实实的工作和为民情怀,在前行的路上努力让每一个来找他解决纠纷的人展露笑颜。(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