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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打死债主 庆阳“2·17”杀人案开审

来源: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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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备受关注的庆阳“2·17”杀人案在华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移送华池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据了解,张某,男,1985年8月8日出生,庆阳市华池县人,2010年3月起在华池县林镇乡乡政府工作,担任计生专干职务。后查明,张某欠被害人罗某某钱款360余万元,后因张某及其父亲张某某与罗某某因未按约定还款在电话中发生争吵,随后张某与罗某某在华池县气象局门口相遇,罗某某下车后打了张某几个耳光,张某从自己的车上拿起一支单管猎枪,装弹后隔着车窗玻璃朝罗某某射击致其头部中弹倒地。张某随即持枪下车追赶其余几人,并开枪射击。接着,张某持枪返回现场,再次向罗某某头部射击一枪,致其当场死亡,后驾车逃离现场。
 
当日19时23分,张某拨打110电话报警,并驾车前往华池县城区交巡警大队投案自首。由于本案张某非法持有枪支,并连续开枪致人死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在全社会范围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宋维国 王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