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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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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袁天良)买车一族为考取驾照要付出超常的代价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此情形下,各种“车托”登台亮相,扰乱车管秩序,牟取非法利益,更有犯罪分子以免于考试办驾照为诱饵骗取他人钱财。日前,庆阳市宁县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被告人邓某以只需交钱不用考试即可拿到驾照为诱饵,先后骗取被害人王某及其子王小某、李某、武某、杨某等人的信任,骗取金额26200元,被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两年前王小某准备报考B2机动车驾驶执照苦于学艺不精无法通过。其父王某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邓某,邓某承诺交钱免考包拿驾照。在取得被害人王某的信任后,邓某以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的名义,骗取被害人王某现金13000元。之后两次用同样手段骗取被害人李某现金6800元、被害人武某报名费3000元、杨某报名费3400元。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9月,邓某先后骗得五名受害人总计26200元,均被挥霍一空,而各被害人翘首以待的驾照最终却打了水漂。2014年1月受害人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邓某罪行始得败露。

按照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严禁无证驾驶。一些人不能正确对待“驾照难考”这一现实,企图通过“捷径”拿到驾照,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庆阳市宁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