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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司法局关于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庆阳司法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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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司法厅《通知》精神,庆阳市司法局于2017年3月27日—4月7日(工作日)颁发我市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领取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 3:00—5:30
 
二、领取地点:
 
庆阳市司法局政治部(庆阳宾馆对面统办楼302室)
 
三、具体要求:
 
1、资格证书领取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现场领取时应填写信息采集表,自行带黑色中性笔。
 
3、领取资格证书时,同时进行资格证书备案。
 
4、申领证书人员因特殊原因在国外或省外,不能亲自领取的,由本人开具在国外、省外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的证明(有公章、有中文),并向直系亲属出具委托书,由受委托人凭证明、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来领取。
 
四、联系人:李建民   杨亚栋
 
联系电话:0934-8225201
 
庆阳市司法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