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庆阳市检察院专题召开刑事案件检查评查点评会、全市检察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积极推动落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一体抓好“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职权清单(试行)》《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办法(试行)》“四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向,细化强化落实举措,全面提升履职实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昇出席会议并讲话。
刑事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点评会对检查的2024年以来撤回起诉等39件案件、评查的8件重点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及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要求瑕疵案件承办检察官表态发言,并逐案分析研判,提出整改意见,促进规范办案。全市检察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立足问题导向,对上半年案件质效全面检视,深挖案件质量不高的主客观原因,靠实各办案环节的司法责任,提出破题对策,确保以落实好省院的“四项制度”推动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三个管理”的重要抓手,作为各院“一把手”工程,按照上级院检查评查方案、标准和办法,规范化开展工作。要确保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结果客观公正。强化组织领导、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建立市院主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列席县区院检委会,基层院办案人列席市院检委会的“上下列席”机制,检视案件质量,严把关口,推进实质化工作,保证检查评查结果准确无误。要着眼问题健全工作机制。对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指定专人汇总梳理,撰写分析报告,打造规范办案的个案和类案样板,稳步推动建立健全检查评查长效机制。要深化检查评查结果的运用。案管、政工、检务督察部门要协作配合,把评查结果与司法责任制相衔接,形成“评查+反馈+提升+司法责任制”的闭环质量管理体系。就评查的优质案件要组织挖掘典型案事例、指导性案例。
会议要求,要坚定不移地贯彻相关高质效办案会议精神。聚焦服务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十项重点工作”“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涉民事终本执行监督等重点任务,深入学习中央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最高检及省院相关会议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要全面领会和落实“三个管理”制度。“四项制度”是省院建立的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三个管理”的制度体系,各项机制之间各成体系又相互衔接,形成“确权-控权-明责-追责”的检察管理闭环。坚持把“四项制度”作为推动高质效办案的行动指南,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着力提升检察影响力。影响力工作与同抓共管“大管理”格局密切相关,在打造典型案事例方面,工作专班要持续发力,挖掘在办和已办案件素材,促进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产出。在检察信息方面,要增强主动性,加强部门协作,提升信息质量。新闻宣传要以最高检“走近一线检察官”活动为契机,挖掘更好素材,在更高层级平台宣传庆阳检察。实践课题与理论研究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切实解决当前案件质量中存在的不足。要持续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严守政治规矩纪律,主动报告重大事项。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以业务竞赛、跟庭评议等活动为抓手,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压实管理责任,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展现检察队伍良好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