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庆阳政法网,今天是 2024年12月04日 星期三

当前位置:首页 » 平安建设

【新时代“枫桥经验”庆阳实践】房屋漏水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纷争

来源: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11-15
字号:A A    颜色:

近日,华池县人民法院法官深入现场实地勘验,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纠纷。

2017年10月,吴某与华池县某房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房屋一套。自原告入住以后,每逢雨季,窗户就出现漏水问题,且卫生间顶部及厨房顶部相继漏水,影响居住的同时还导致原告房屋内财产物品不同程度受损。

自原告发现其房屋出现渗漏水问题以来,一直请求开发商进行修复,由于开发商维修不到位,吴某便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翻阅卷宗了解基本情况,为查明房屋漏水原因及财产受损情况,组织双方到吴某家中进行现场勘验和调解,但双方你争我吵,未达成调解意见。随后,承办法官又多次联系开发商的代理律师,希望在赔偿损失方面能与吴某再聊聊。于是再次来到吴某家中,这次将维修窗户师傅、抽烟机商家等人请到吴某家中对其损坏财产维修费用进行了大概估算后,承办法官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从情理上细致说理,并告知双方案件一旦进入鉴定程序,将产生大量的鉴定费用,诉讼成本将大大增加,更加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好好考虑下,但双方仍未能达成共识。

承办法官经过研判后,认为案件虽小,但却是真真正正困扰人民群众的“糟心事”,并且房屋漏水修复问题较为复杂,简单下发一纸判决虽然可以“案结”,但考虑到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难以执行,或再次发生漏水事件等问题,双方矛盾会进一步激化。因此,调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们第三次为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分析案件利弊,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吴某自行维修其窗户等问题,开发商赔偿吴某油烟机、窗户维修等各项损失费4900元,该案最终成功调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