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政法新媒体优秀账号、优秀作品、优秀撰稿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政法委,市级政法各部门,有关新闻媒体:
按照《庆阳市政法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市委政法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市政法新媒体优秀账号、优秀作品、优秀撰稿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做好政法新媒体宣传工作为目标,从2024年全市政法机关现有新媒体账号和公开刊发的各类政法题材作品中评选出一批优秀账号、优秀作品和优秀撰稿人,以此提升政法新媒体宣传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激发政法新媒体宣传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平安庆阳、法治庆阳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评选范围
优秀政法新媒体账号参评范围为全市各级政法机关主办的、经官方认证的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账号。
政法新媒体优秀作品参评范围为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新媒体工作者、市县主流媒体新闻工作者原创的,2024年度内在各级新闻媒体刊播的政法类题材新闻作品。
政法新媒体撰稿人参评范围为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新媒体工作者、市县主流媒体新闻工作者。
二、参评标准
(一)优秀政法新媒体账号
1、日常更新推送及时,发布次数/篇数高;
2、阅读量大,粉丝数多,账号影响力高;
3、原创率高。
(二)政法新媒体优秀作品
1、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新闻性、时效性强;
2、富于创新,文字生动,形式新颖,制作精良;
3、传播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特点突出,感染力强。
(三)政法新媒体优秀撰稿人
1、采写政法类题材新媒体作品数量多、质量高;
2、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媒体发展规律,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
3、作品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强,在市内外产生一定影响。
四、评选项目
1、全市政法新媒体优秀账号10个(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微博、抖音、视频号等)。
2、全市政法新媒体优秀作品10件(文字类作品、视频类作品)。
参评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和编辑人数按各项目规定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按 “集体”申报)。申报作者(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附作者(主创人员)名单。
3、全市政法新媒体优秀撰稿人10名。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共分推荐、初审、评选、公示4个环节。
(一)推荐。各县(区)委政法委、市级政法各部门、市内各新闻媒体按要求推荐,并报送市委政法委宣教科。
(二)初审。由市委政法委宣教科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作品。
(三)评选。市委政法委将成立评选小组,由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资深媒体人、新媒体从业人员和市级政法各单位负责宣传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组成,对初审对象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对象。
(四)公示。市委政法委宣教科将获奖对象在市委政法委“一网两微一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公示的获奖作品存在虚假、错报、内容不实等情况,将予以撤换。
六、表彰奖励
市委政法委印发通报,发布获奖名单,对优秀新媒体账号、优秀政法新媒体作品、优秀撰稿人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1、本次评选只接受2024年1月1日至截止日前制作完成的、承诺有完全制作版权的作品。每部作品按照接收时间为准,只能由一家单位推荐报送,重复报送无效。
2、各县(区)委政法委、市级政法各部门、各新闻媒体推荐新媒体账号不超过5个,推荐优秀作品不超过10件,推荐优秀撰稿人不超过3名。
3、请各县(区)委政法委、市级政法各部门、各新闻媒体将参评作品(文字类扫描成PDF格式)及相关附表于12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18093248880@163.com,纸质版邮寄或报送至庆阳市委政法委宣传教育科(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统办楼1304室)。
联 系 人:张治贤
联系电话:8356627 19993496366
附件:1.2024年度全市政法新媒体优秀账号推荐登记表
2.2024年度全市政法新媒体优秀作品推荐登记表
3.2024年度全市政法新媒体优秀撰稿人推荐登记表
4.2024年度全市政法新媒体优秀作品参评稿件版权承诺书
全市政法新媒体优秀作品参评版权承诺书(2022年度).doc
中共庆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