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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引领” 助推刑事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来源:庆阳检察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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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检察机关把坚持“四个引领”作为提升刑事案件质量的有效手段,持续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刑检支部的优势,挖掘打造“利剑护航”支部品牌,着眼办案、监督、治理并重,以强化犯罪惩防、维护社会安定、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强化诉源治理、维护人民安宁作为支部工作法,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领支部党员清楚明白新时代发展的声音,紧跟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步伐。党建引领业务融合发展,自觉把提升刑事案件质量指标、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服务中心大局等重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

强化组织引领。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刑事检察工作,每月定期听取刑事检察工作汇报,每季度专题进行研究部署指导推动,协调市院成立刑事检察业务指导团队,由第一、二、七检察部及案管办8名员额检察官对应包抓全市8个基层院,畅通上传下达渠道,形成市院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包院检察官日常抓的组织结构,构建起以上率下、同步推动的工作格局。

强化理念引领。理念是先导,是实践的指南,秉持什么样的办案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办案效果。不同司法理念往往会作出不同的判断,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不断强化干警树立科学的办案理念,通过检察官联席会、业务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学习最高检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传达的先进办案理念,通过对全市近3年来,捕后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复议复核后改变原决定等案件进行反向审视,持续转变传统的重数量、轻质量,重惩治、轻治理,重配合、轻监督的理念,将“客观公正”原则与“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三效有机统一”等新时代监督理念,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强化目标引领。围绕市院党组确定的“刑事检察要确保稳中有进、更优更强”,持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任务,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意识,遵循司法规律,对标最高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和省院确定的本地化指标,逐项研究分析,分解任务,确定合理目标值,对照省院通报、全省情况及时适时调整,努力做到正向指标持续提升,逆向指标为空白或持续降低,通报值和中性指标保持在理性区间内,优势指标占比率、案件质量指标积分均排名全省前列,刑事案件质效得到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