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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树籽引发两起刑事案件 检察官能动履职合并处理

来源:庆阳政法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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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庆阳市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县公安局先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和郑某某故意伤害案。


审查发现,李某某和郑某某是邻居。2022年8月26日,李某某因怀疑郑某某偷摘了自家地里的柏树籽,便前去质问,二人因此发生口角而相互厮打。互殴过程中,郑某某用放羊铲将李某某打成轻伤。同年9月5日,李某某以自己受伤后无人过问、无人照顾为由,前往郑某某家中“讨说法”,停留时间长达20多小时,还用污秽物污损郑某某家的床上用品、墙壁,后在派出所民警多次劝说下离开。


承办检察官认为,这两起案件由同一事由引发的,具有关联性。案件双方互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机械地就案办案,不仅会强行割裂案情,更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决定对两起案件合并办理。承办检察官发现两家因邻里排水问题长期未得到妥善解决,积怨已久,这次又因为李某某心生怀疑引发了两起刑事案件。


两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于是办案检察官想到通过刑事和解化解双方矛盾,帮助修复邻里关系。办案检察官带案下乡,找到双方“心结”,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矛盾化解方案。坚持“情理法”并用,多次开展释法说理,耐心劝导双方,同时充分借助辩护律师和村组干部的力量,通过检调对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最终,解决了两家排水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郑某某主动向李某某赔礼道歉,当场赔付其住院费、务工损失费等各项费用,李某某欣然接受,同时也向郑某某诚恳道歉。


在双方达成刑事和解以后,环县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对郑某某、李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结束后,检察官对郑某某故意伤害案、李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进行公开宣告,现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