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为即将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筑牢思想基础,7月8日,庆阳市环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落实‘三自’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交流学习研讨会。党组书记、院长吴帅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省法院院长张海波在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张海波在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等学习内容,7名同志就学习体会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方式,也是提升人民法院工作水平的重要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吴帅之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关系全局和长远的大事,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到位。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不仅要把案子办好,窗口部门、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都要提高。二要强化制度落实,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要认真梳理已经出台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把纸面上的规定有机融入司法办案的全领域全过程。要狠抓审判效率,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要善意文明执行,既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也要注重方式方法,对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尽量采取活封活扣等方式放水养鱼。三要加强学习教育,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习,不断拓宽视野。要继续加强对民法典的贯彻学习,从中汲取平等保护、契约自由、公平竞争等理念,提升人民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