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庆阳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全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评选表彰活动,经市教育整顿办和市级政法单位逐级组织评选推荐,省教育整顿办审查同意,我市政法系统赵小燕、麻承华、陈春芳、沈晋芳、胡晓刚五名同志被初步确定为候选人。受省教育整顿办委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上述候选人有不宜被评选表彰的问题,请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当面陈述等方式,及时向庆阳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庆阳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庆阳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221室(秘书综合组)
受理电话:09348356005 09348356603
附:候选人简要事迹
庆阳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候选人简要事迹
赵小燕 庆阳市公安局驻市政务大厅公安窗口首席代表,全国伤残人民警察,先后在刑侦、刑事技术、政治部、指挥中心等部门工作。从警35年来,她工作认真细致,兢兢业业,充满激情,除圆满完成正常工作任务之外,她一直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被群众称为“贴心大姐”。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评优秀公务员5次、窗口服务明星4次、巾帼先进工作者2次,被评为甘肃省“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庆阳市“优秀巾帼志愿者”“政法系统十大英模”。多年来,先后为群众帮办实事2000余件,捐献财物6.8万余元,受到组织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阑尾、胆囊、子宫和左肾脏、腿部先后做过7次大手术,每次康复后她总是第一时间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她用女性的温柔和细致塑造了近距离服务群众的人民警察形象;以贴心、周到、处处为别人着想的热情让群众感受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光辉形象;她只是警察队伍里平凡的一员,却用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赤忱之心不断彰显着新时代人民警察的绚丽风采。赵小燕的大小荣誉不计其数,在众多“光环”下,她始终坚守着一份质朴的初心。她的事迹先后被《中国新闻网》《中国日报》《光明日报》《上海卫视》《安徽卫视》《甘肃日报》《甘肃党建》等50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一度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麻承华 合水县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从事政法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把平安合水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心工程,督促指导合理划分网格,建成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全科服务管理网格体系,指导乐蟠社区创新“三活”、“四清”、“五必报”工作措施,在疫情防控中取得了较好实效。狠抓“智安工程”实施,全县77个独立院落机关、企事业单位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了100%,全力推进农村“智安家庭”创建,协调电信公司免费为群众安装“看家护院”摄像头,提高了农村治安防控信息化水平。积极协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严格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经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200元。该同志先后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等。2011至201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1次,2012年被甘肃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公安厅评为甘肃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2013年被甘肃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评为甘肃省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2016年被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2011-2014年度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
陈春芳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从检24 年来,先后被庆阳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3 次被市检察院、市委荣记个人三等功、7 次被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公务员,被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多年来,她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的立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力所能及办好每一起案件,解决好每一个问题,防止案件出现纰漏。为使每一起案件都能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每年都带案深入基层和案发现场开展调查研究,并把调研成果运用到办案实践中。针对近年来抗诉案件改判率不高的问题,她主动与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多次交流、座谈,建立抗诉案件交换意见机制。她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邀请法官和律师召开座谈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20年来,她独立办理各类申诉案件每年都在40件以上,年均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所办案件和制作的法律文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多次评为“精品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在办理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她大胆尝试,与法院多次沟通会商,最终法院作出了“民事附带行政”的创新性判决,为庆阳试点工作打开了局面,为全省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沈晋芳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一级法官。沈晋芳同志忠诚于党,忠诚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立足岗位,公正司法,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人民群众普遍赞誉和领导、同事的肯定。从事审判工作十余年来,该同志凭着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忠诚,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态度,秉公司法,忘我工作,办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疑难复杂民事案件。所办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结果公平公正,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因工作成绩突出,该同志年度考核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等次,2015年、2016年及2020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并于2016年及2020年各荣立三等功一次;撰写的裁判文书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其中一等奖两次、优秀奖一次。
胡晓刚 庆阳市西峰区司法局解放路司法所所长。参加工作以来,胡晓刚同志讲政治、顾大局,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和政法干警铁规禁令,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司法工作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他担任西峰区司法局解放路司法所所长后,通过积极衔接争取,任职不到一年时间就实现了司法所软件硬件双重突破。目前,该司法所拥有办公用房240平方米,办公硬件设施齐全,人员业务精通,实现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坚持 “四化”并举,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针对社情村情复杂、棚改征拆难度大这一实际,积极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庆阳心怡咨询调解中心,开展多方调解,并在工作中探索形成“四化”工作法,确保了调解成功率。自担任所长以来,胡晓刚同志亲自参与调解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达12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9.5%,无一件因调解不成功引发群体性或民转刑案件,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坚持真情帮教,以人性化的工作方法,用情感化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用心帮教每一位困难群体,达到了社区矫正对象真心悔过、服从监督管理的良好效果。自担任司法所长以来,使辖区内累计接收的24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出现脱管漏管情况,无一人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同时,组织带领工作人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法治知识送到了千家万户,大大减少了矛盾纠纷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