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庆阳市正宁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穷尽各种执行手段,解决执行难问题,真诚为民办实事。
路某某为他人提供担保,被法院判处承担保证责任,偿还欠款2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找路某某执行案件,路某某称自己确实经济拮据,并称,此前法院亦为其执行案件,执行回35多万元,其欠债务较多,该钱已还其他债务,但其愿用养殖的肉猪抵债,经过沟通,被执行人亦同意以“猪”抵债。
执行干警将这一情况汇报法院领导后,领导立即作出部署,要抓住这一有利执行时机,立即展开行动,指令执行局抽调4名干警赶赴路某某猪场进行执行。
7月20日中午12时,正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头顶炎炎烈日,捉猪、过秤、核对重量,执行活动历时3个多小时,6头肉猪最终被装上车辆过秤。
“感谢法院同志,你们太辛苦了,到现在连饭也顾不上吃……!”看着执行干警滚落的汗珠及被汗水浸湿衣衫,申请执行人路某感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