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辽宁省司法厅获悉,多年来,辽宁律师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从恢复重建初期的不足百人、只有几家法律顾问处,到今天全省已有律师14802人、律师事务所1142家,每万名群众拥有律师3.4人,律师规模跃居全国前10名,成为名副其实的律师大省。
“辽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律师行业党委,在14个市成立市级律师行业党委。截至目前,共有党员律师4439名,占律师总数的30%;建有律师事务所党组织419个,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全部派驻联络员,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辽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何可人介绍说,律师已经成为党和政府、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充分信任的法治工作队伍。
注重加强和提升专业能力水平,是辽宁律师工作的一大特点。
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介绍说,全省近1.5万名律师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5.42%,硕士学历占19.19%,博士学历占1.74%,80%以上的律师具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350多名律师具有高级律师职称。律师业务从传统的服务领域向新兴、高端领域快速拓展,在努力提升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执业能力的同时,金融证券、投融资、公司破产重整、国际商事谈判等非诉讼领域,律师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角色。
辽宁律师围绕省委、省政府经济发展战略,着力为深化国企改革、三大攻坚战、改善营商环境等多领域、多层次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全省律师担任3万余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年均办理非诉讼业务2.5万件、民事诉讼代理业务12万件,较好地满足了各类经济实体的法律服务需求。
“广大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参政议政、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杨兴权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例,辽宁15960个社区村屯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律师每年成功调解民间矛盾纠纷2000多件,接待和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申诉案件2.5万余件(次),依法规范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疑难、复杂、重大、敏感案件的代理和辩护,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审理。
何可人告诉记者,辽宁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辽宁律师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省政法多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方案》等多项制度规定,在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新型良性关系上取得重大成果。
“省、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很好地肩负起律师行业管理的领导责任。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充分显现出中国特色律师管理的制度优势。”何可人评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