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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督查组督导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来源:镇原公安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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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庆阳市镇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慕建波带领法制大队副大队长翟鹏深入交警大队督导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交警大队大队长苟志宏,教导员苟小宁,副大队长王博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大队长蒋育杰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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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中队内勤室,慕建波详细了解了案件网上录入、审批等流程办理,检查了案件登记台账和涉案财物登记台账等内业资料,对内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办案一室和二室,详细询问了事故案件办理、网上全要素录入、办案小组分工等工作情况;在涉案财物保管室,对涉案财物存放等提出了整改意见;在办案区,对功能分区、基础信息采集提出了指导意见,随后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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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慕建波指出,当前,如何提高公安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树立执法良好形象,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改善执法环境等问题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大队自上而下要深刻认识加强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立足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努力打造一支形象好、素质高、能力强、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安交警队伍,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慕建波要求,要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理念。要紧紧围绕强化法治观念、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纠正执法不公等方面,努力解决好“为谁用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执法思想问题,促使民警树立执法为民的正确理念,加强民警辅警执法教育、培训,确保在执法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办案,真正把交通管理工作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统一起来。


要健全责任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大队要从提高执法素质、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保障、加强执法监督各方面出发,建立健全一整套便利、实用、有效的执法体制,在前期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的基础上,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约束权利,倒逼执法规范。


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抓执法就是抓业务、抓队伍、抓根本、抓全盘的观念,围绕日常执法工作,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解读、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案件的规范办理、路面执勤执法、执法细节及注意事项等执法内容的培训,狠抓执法作风转变,整改执法顽疾;狠抓执法技能规范培养,优化队伍执法现状,促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最后,法制大队副大队长翟鹏就执法办案中的常见问题作了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