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7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持续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玉龙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张小宁同志到会指导。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等文件,通报了《河南省信阳市10名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名三级高级法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口和动员令。要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标尺。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作出的最新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和积累的宝贵经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会议强调,要聚焦“四风”问题,持续正风肃纪,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盯紧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辖,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要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遵循。
会议强调,作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保持“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处滥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私利,以及充当诉讼掮客、干预过问案件等违纪违法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扎紧“不能腐”的笼子,不断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类案强制检索、专业法官会议常态化、审判委员会实质化,建立法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预警机制,实现“全流程、可追溯、能预警”的智能化监管。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市中院在家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审委会专职委员、县级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