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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法院:发挥基层法庭职能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来源: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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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隶属于甘肃省庆阳市,东靠巍巍子午岭,南与陕西省长武县相接,西北、东南分别与合水县、西峰区及正宁县接壤,庆阳径流最长的河流马莲河自北向南穿境而过,在长庆桥镇汇入泾河,是黄河的支流之一,全县总面积达2633平方公里。近年来,宁县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平安宁县、法治宁县为契机,立足发展新阶段、贯彻发展新理念、构建发展新格局,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坚持党建引领 提升法庭“品牌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审判理念,坚持党建领航、突出总体化解、推动三治融合,将人民法庭打造成兼具公正司法和乡村治理职能的新型平台,努力将法庭审判工作融入到法院工作大局中,融入到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


深入推进“品牌”法庭创建工作。投入资金,对法庭外观、庭审设备、安保装备等进行升级和提质改造,深入推进“美丽法庭”“信息法庭”“安全法庭”创建活动,合理配置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缓解案多人少问题。


坚持科学统筹,打造品牌文化法庭。法院党组主动对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需求,按照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的发案规律和共性特点,对人民法庭如何服务保障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创建特色司法品牌统筹谋划,认真研究,倾力打造“一庭一品”工程,设立巡回法庭,方便群众诉讼。


坚持党支部引领,确保法庭功能多样化。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一次,严格落实主题党日“3+X”不走形、不变样、不缩水,学习党章党规、政治理论及审判业务知识,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举行交流研讨活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公众参与、社会理解的工作格局,使法院整体工作始终沿着法治化、科学化、现代化轨道行稳致远。


突出总体化解 推动案件分流提速


面对日益增加的案件数量和繁重的办案压力,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和工作实际,树立总体矛盾纠纷化解观,加强诉源治理,在控制案件增量上做减法,在提升审判质效上做加法,有效提升服判息诉率和司法公信力。


搭建多元化调解网络。按照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组建由员额法官主导和专职调解员、专技调解员、律师调解员协同的诉调团队。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类纠纷,将“三员”调解设为庭前必经流程;对于物业住房、交通事故类纠纷,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及律师参与调解,最大程度发挥“三员”专业优势,最大限度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和源头。


案件差异化分类办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指示要求,组建速裁审判团队,全面推进简案快审,充分利用QQ、微信等新型媒介送达推行令状式、要素式文书,实现效率大提速。对于繁案强化流程节点管理,推行督办令制度,分别由院长、副院长和庭长挂牌督办,力促“老大难”案件彻底解决。


推动三治融合 打造基层治理精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基层法庭,必须坚定不移走好人民群众路线,将人民法庭的乡土优势、法治优势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统一,从而实现“三治融合”。


坚持以自治为基,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化解“零成本”。自治是乡村治理的核心,法律的制定和道德共识的达成都必须依赖广泛的自治实践。在推进“三治融合”过程中应当推动完善基层调解体系,建立健全自治体系,推动村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依靠群众的力量解决乡村社会矛盾纠纷,逐步形成协商共治的社会治理模式,引导人民群众选择性价比更高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坚持以法治为本,努力做到普法宣传“零距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是关键所在,法庭常态化组织巡回开庭、法治讲堂等活动,将法庭课堂搬进乡村和群众家中,充分利用快手、抖音直播等传播渠道进行广泛传播,实现了普法教育的几何级增长。通过微信定期向村组、学校、企业发送典型案例,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


坚持以德治为先,积极倡导“零诉讼”。以法庭公告栏及各村宣传栏为载体,及时更新涉农法律法规、政策及典型案例,结合农村风土人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推动形成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和文明乡风,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提供道德遵循。深入推进乡镇“无讼”村组建设,开展“无讼”创建活动,最大程度实现诉讼案件为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