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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专项整治“立案难”取得成效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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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3年全年,上海市三级法院共收案485990件,同比增长8.3%。其中12月收案45786件,这个数字环比11月增长5.89%,同比前年12月增长42.84%。同期,全市法院未接到年底难立案的投诉,律师和当事人对上海法院动真格化解“立案难”的举措和效果普遍表示赞同和肯定。
 
2013年以来,上海高院对全市法院立案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整改方向等进行了深入调研,对当事人、律师等反映的有关“立案难”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核查,并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主动听取代表委员等意见建议。为此,上海高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对窗口配置、立案审查、便民举措、管理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落实的时间节点,并对解决“立案难”特别是年底立案难问题作出了详细的工作部署。
 
在具体工作中,上海法院一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坚决纠正有的法院年底不收案或限制立案的做法,并以“一票否决”的规定,严格明令禁止类似做法。另一方面,通过法院内外的监督检查,增强立案工作各个环节的透明度。据介绍,2013年,上海按照“录像无死角,录音要清晰”的标准改善了全市法院立案大厅设施,让立案窗口的工作置于全程监督之下。同时通过覆盖三级法院的12368诉讼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立案登记系统。起诉材料一经递交,即进入立案流程管理系统,做到了凡诉必录,有登记、出收据,当事人对立案程序和走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上海高院还十分注重对立案审查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尤其是主动对接新民事诉讼法有关立案工作的相关规定,提出了15条操作建议,涵盖起诉条件、管辖、新类型诉讼、主体资格、保全、送达、司法确认程序、再审审查和督促程序等十个方面内容,并统一下发小额诉讼须知、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裁定书等参考样式,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市法院立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和指导。(卫建萍 邬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