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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焦村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相邻采光权纠纷

相邻采光起纷争 人民调解促和谐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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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永杰)2014年5月23日,庆阳市宁县焦村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采光权纠纷,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资源,同时也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和谐,确保了辖区内的稳定。

庆阳市宁县焦村镇长官村两委在长官路口整区域率先发展示范区开发过程中,为了更好的解决失地农民安置问题,根据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群众大会决议,决定新建失地农民安置点,通过招商引资引进西峰开发商建设。该项目经发改、国土、规划部门依法审批占地总面积30.24亩,总投资5700万元,计划新建6层砖混结构住宅楼2幢60户。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该工程在建二层时,隔壁李某站出阻挡,李某提出失地农民安置点住宅楼属东西走向,南北采光,共为3个建筑单元,与其箍窑平行位置单元距其庄基为5米,要盖六层的话会距其建筑物的距离太近,会严重影响其的采光权,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庆阳市宁县焦村司法所调解员经实地查看后,立足事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的进行了劝解,并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最后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物权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历经一天的努力调解,终于促成了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项目方按照设计继续实施该项目,一次性赔偿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0元。庆阳市宁县焦村司法所及时妥善的解决了该相邻采光权纠纷,确保了该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焦村镇经济镇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庆阳市宁县焦村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