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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区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补植复绿”专项活动

来源:西峰检察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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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一年春好处,植树添绿正当时。为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通过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扩大检察公益诉讼实效,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4月13日,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1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在西峰区董志镇吴庄村开展了“检察公益诉讼补植复绿”专项活动。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元珠,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发及市院聘请的三名人民监督员等全程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西峰区检察院建立的生态修复基地内,大家积极行动,共同协作,4700多平方米的山地内栽植油松700余棵。通过此次公益植树,让社区矫正人员在劳动中感受到了自己对于他人、对于社会的价值,在美化环境的同时,更让他们在公益劳动中改造思想,净化心灵,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培养积极健康的心态,教育督促他们尽快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和感恩社会,达到了“毁一棵树、补一片林、教育一群人”的目的。
 
近年来,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专业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时,除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外,还将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坚持“谁破坏、谁修复;谁破坏、谁补偿”“自行修复+劳务补偿与委托修复+货币补偿相结合”“原地修复与异地补植相结合”的原则,督促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达到了惩处犯罪和恢复生态的双重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