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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子午岭林区检察院检察长带头承办新型案件

来源:检察新视野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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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信网络的急速发展,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为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网络这把双刃剑也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新的运作空间和便利条件。
 
6月3日,庆阳市子午岭林区检察院收到由庆城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送的一起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该案陶某某通过微信、QQ等流行的社交软件,利用社交公众账号,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实施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行为。结合案情,检察院检察长慕若舟主动带头办案,承办了该起网络诈骗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未检案件的各项特殊规定,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并对陶某某进行法制教育和必要的心理疏导,帮助他认识自己行为的后果,指出该如何回归社会。该案现已审查终结向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公诉。
 
通过该案的办理,让我们认识到网络犯罪无处不在,面对新型犯罪案件,不仅要严把每一件案件质量关,而且要跨界学习,把学习作为一份责任、一项追求、一种生活方式,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增长业务本领,提升境界视野。并要善于把学习成果用于工作实践,加强和社会各界及时互通,群策群力,把高新科技与检察工作实践结合起来,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畅学良)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news/jcdt/2017/613/17613153809E9HH1GB1KF9DDC3FJ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