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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检察院“四抓四促”助推规范司法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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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赵 祎)为了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干警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庆阳市镇原县检察院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抓制度,促行为规范。该县检察院结合实际,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职责,制定了《办案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律师接待管理规定》、《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及办案流程规定》及《法律文书版式规范》等制度,使办案的每一环节,每一流程都有章可循,与刑事诉讼规则紧紧相扣,进一步规范了全体干警的司法行为,促进执法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是抓培训,促素质提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干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和培训,保证干警的法律素质与办案质量相适应。在全院落实“月汇报、季总评”的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科室讨论案件会议,分析办案中出现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方案,提升执法能力。每季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议,通报案件评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并评出优秀、优良和瑕疵案件。同时对全体干警进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促进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是抓监督,促执法公正。该县检察院不断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控申、反贪、侦监、公诉等部门,以及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以促进规范、公正执法。同时建立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将执法情况纳入干警的绩效考核,实行整改到人、考核到人、奖惩到人,做到以考促工、以考促学,进一步增强干警的责任心,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抓考评,促问题整改。该县检察院把案件质量考评作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月审、季考、年评”的工作制度。“月审”即由研究室将公诉、侦监、反贪、民行和反渎等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每月进行审核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季考”即每季度召开科室负责人会议,将干警办案情况进行通报,对审核中发现的劣质案件进行专项通报点评。“年评”即每年度由检察委员会对干警办案情况进行评析,召开案件评析会,对一年度来执法状况进行总结与点评。(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