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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公安、检察院两长会签《办法》共同严把命案质量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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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会刚)7月10日,庆阳市正宁县公安、检察院两长会签了《关于加强县检察院与公安局侦捕诉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该县检察院检察长朱晓东还应邀给公安民警作了题为《命案侦查中应当树立的三种意识》讲座,该县公安局局长惠刚、政委许小平、副检察长白新峰、全体公安干警等120余人聆听了讲解。

朱晓东根据自己多年从事刑侦、检察工作经验及体会,从现场意识、诉讼意识、冤狱意识角度,围绕证据的收集、固定,现场勘验、检查,诉讼文书的制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列举了一些古今中外成功与失败两方面的知名案例,特别对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出现的一些重大冤假错案进行了剖析,指出酿成冤狱的原因大都是证据搜集、固定、判断等方面出了问题,刑讯逼供现象较为严重,根源在于侦查人员的诉讼意识淡漠。

许小平总结讲话,要求公安民警在侦办案件过程中,要勤学习、多思考、善总结、忌推测。改变盲目追求破案率的传统理念,树立诉讼证据意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始终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坚决防止和遏制冤案发生,确保案件质量。(庆阳市正宁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