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郭淑)为回应林区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现状的呼声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迫切要求,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安全犯罪,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保障工作,增进林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林区和谐稳定,根据庆阳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子午岭林区检察院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领导小组,计划从2014年4月至10月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子午岭林区检察院协调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了专项活动方案,督促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部署安排下属各县(区)林业局、林业总场、林场、木材检查站等行政执法单位对辖区内滥伐、盗伐林木、非法狩猎、污染水域、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作坊、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林政处罚案件、林副产品、酒类产品的制作加工销售及辖区石油企业是否非法占地及非法排污等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自查。子午岭林区检察院将适时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督查,共同研发针对这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途径和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对发现的相关制度和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与高检院部署开展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立案查处,力争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一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形成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合力,依法严惩罪犯,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威慑力。(庆阳市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