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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审判治理醉驾的宁县法院经验

来源:甘肃法制报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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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醉驾“野马”套上法律“笼头” 
 
——通过审判治理醉驾的宁县法院经验
 
醉驾入刑以来,庆阳市宁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执行刑事法律规定,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通过多项举措助力醉驾审判工作,提高群众对醉驾法律后果的思想认识,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醉驾情况的发生,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和称赞。
 
加大醉驾审判宣传力度
 
宁县法院利用互联网庭审直播系统对醉驾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今年以来,向群众公开审理醉驾案件37件37人,庭审直播点击数53余万次,扩大了醉驾案件审理和宣判的影响。向群众发放醉驾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入户工作中,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及醉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次,提高了群众对醉驾法律后果的思想认识。
 
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对醉驾案件进行报道,加强宣传效果。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浪微博、宁县法院官网等媒介报道醉驾案件,利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件,教育身边的群众。
 
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进校园活动。在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授课内容中增加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中小学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并告诫和劝阻身边的亲人开车不喝酒,喝喝酒不开车。
 
同时,在审理醉驾案件阶段,对被告人释明醉驾的法律影响。在醉驾案件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详细讲解醉驾法律规定以及判决后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升学、就业方面造成的严重不利影响,让醉驾行为人进一步提高对醉驾行为法律后果的认识,防止醉驾案件被告人及其亲属再次醉驾。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巡回审理案件3件,对参加旁听群众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与讲解,同时告知醉驾的社会危害性及其法律后果,以案说法,宣讲交通安全知识,扩大醉驾案件的审理效果。
 
强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该县法院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共同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快诉办理机制,把醉驾案件作为轻刑快办试点的案件,审理醉驾案件时尽量缩短审理期限,争取在8个工作日内审结,以增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于判处的醉驾刑事案件,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向同级检察机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送达判决书,对于涉及党员干部的醉驾案件判决后及时向县纪检监察机关送达判决书,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对醉驾行为人作出党纪政纪处理,以达到联合惩戒目的。
 
对于审理醉驾刑事案件不同时期呈现出的新特点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针对今年以来全县农村地区老年人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案件上升的特点,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加大对小型电动车驾驶人的管理,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宽严相济做到准确量刑
 
准确掌握法律政策,提高审理醉驾刑事案件的业务能力;加大对醉驾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因醉驾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案件,依法判处其刑罚的同时对于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作出判决,最大限度地提高行为人对醉驾行为严重性的认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醉驾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损害后果的醉驾行为人依法从宽处罚,坚持依法准确量刑,力求做到同案同判。
 
通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综合治理、规范执法活动,群众对醉驾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醉驾的危害后果有了更深的认识,交通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醉驾案件数量同比得到了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