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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为案件审理“提速”

来源:庆阳政法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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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钟审结六起刑案
 
镇原县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为案件审理“提速”
 
开庭审理1起刑事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庆阳市镇原县法院的答案是,不超过15分钟。
 
11月12日上午,镇原县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公开审理6起刑事案件,仅用90分钟便全部审结,并当庭宣判。
 
据悉,这是镇原县法院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认罪认罚案件。
 
刑事速裁,简约却不简单。庭前,6名被告人已在值班律师的帮助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中,法官核实了被告人身份,询问其对于认罪认罚和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简化了审判程序。公诉人简要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官在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直接当庭宣判。
 
法院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的基础上,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常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胡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某罚金3000元。
 
6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秩序井然,重点突出,简洁明快,充分体现了速裁程序下,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完美契合。
 
这6起刑事案件的审结,坚持“简程序不减权利”原则,是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在镇原法院的首次适用,是镇原县法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