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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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22
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赌博、非法占用农用地
宁县法院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2019年7月17日,庆阳市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李某林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豆某涛、岳某斌、赵某军、张某豪、陈某宁、丑某玉、李某峰涉嫌聚众赌博罪恶势力犯罪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林多次组织赌博,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逞强滋事,随意殴打、拦截他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称霸一方,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豆某涛、岳某斌、赵某军、张某豪、陈某宁、丑某玉、李某峰涉嫌赌博犯罪四起。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罪名、犯罪事实和各方争议焦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持续7个多小时,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秩序井然,为查明犯罪事实、依法认定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奠定了坚实基础。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将择期宣判。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宁县法院共排查民事、刑事、执行、行政等各类案件约2500余件,发现涉嫌涉黑涉恶线索共计97条,核查研判后向上级法院移送5条并向县扫黑办备查,目前正在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5件56人。在下一步工作中,县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