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政法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19-07-19
7月12日,庆阳市合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村霸”何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盗窃罪一案,该案由合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由合水县法院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成员王杰担任审判长。
案情简介
被告人何某某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经常纠集劳改释放人员或者社会闲散人员,欺压百姓,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恶劣。其中,被告人何某某纠集他人逞强耍横、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等行为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提取公诉。
庭审现场
经过法庭调查、控辩双方相互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分别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庭后合议庭将对本案进行评议,择日宣判。庭审过程全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
县电视台记者对庭审活动进行同步报道,被告人家属等10余人现场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