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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法院杨会刚荣获2017-2018年度“感动庆阳人物”荣誉称号

来源:庆阳政法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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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会刚,男,汉族,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12月进入法院工作,二十余年来,一直扎根基层法庭。现任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法院榆林子人民法庭庭长。
杨会刚同志进入法院工作二十一年来,一直扎根基层法庭。2007年,取得司法考试A证后,被任命为法官。十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年均超100件,无一发回重审和改判,无一上访缠诉。他曾20余次被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调解能手”“办案能手”和“办案标兵”,2012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办案能手”,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2013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办案标兵”;2014年度被市中院评为全市“办案标兵”;2015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办案标兵”,2015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他撰写的(2015)正民初第651号裁判文书荣获市中院“2015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2016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办案标兵”,他撰写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的裁判文书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二等奖;2017年2月被市中院评为全市“调解能手”;2018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办案标兵”。他作为庭长勇于担当,所在的榆林子法庭连续三年也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庭”,他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突出的工作业绩,深厚的为民情怀,得到了院党组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他的事迹曾被庆阳电视台、陇东报等新闻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