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政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9-04-09
彭林海,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庆阳市正宁县人,1999年分配到法院,2006年任信访室副主任,2010年任执行局副局长,2012年任立案庭庭长,2015年至今任执行局局长。
彭林海在20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他忠实地履行法律予的圧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真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执行局从2015年至2018年连续3年被评为先进集体。而他个人被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2018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任执行局局长后,他在理顺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迅速进入角色,找执行局的干警挨个谈心,了解他们对工作的看法并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针对本县地广人稀,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的特点,他深入调研后提出聘任协助执行员的办法,法院在全县94个行政村聘任200多名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协助执行员,制定《协执员工作办法》,编印协执员电话联络簿,印制了《协执员工作情况登记册》,记录协执员参与执行的情况,建立协执员网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形成了“法院+基层组织、法官+群众”的工作模式。另外,他推出驻村连片集中执行的方法,在执行案件中,以村组为阵地,以协执员为依托,驻村连片集中执行,具体是由一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和两名司法警察组成执行工作小组驻村执行,执行干警吃在法庭,住在村部,逐村逐乡整体推进,有效杜绝了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执行工作的突出成,受到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