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9-01-29
本网讯(通讯员 黄建国)“这面锦旗是我的一片心意,代表着我对镇原法院执行人员的感谢!”这是当事人李某在奔波两个月后的由衷感慨。
2018年4月,因婚约彩礼纠纷,法院判决秦某返还李某现金6888元,但秦某一直拖欠拒不还款,李某无奈之下,只得寄希望于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被执行人秦某躲在外地拒绝露面,声称自己无钱。面对被执行人的拒不合作,执行干警着手调查秦某的财产状况,发现其在三家银行有着数额不等的小额存款,遂迅即予以冻结,并委托西安阎良区法院对其中一笔存款进行扣划。得知账户被冻结,秦某再也无法淡定,急急从天津赶回来,以对案件判决不服等种种理由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质疑。对此,执行干警耐心进行析法说理,引导其积极解决问题,最终,心理释然的秦某同意用冻结款执行该案。2019年1月21日, 随着最后一笔扣划款的到账,镇原法院将案款及时发还申请人李某。
1月24日上午,李某专程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达他对镇原法院和执行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感激之情。这面鲜红的锦旗,代表着执行人员的迅速反应、高效执行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更是镇原法院干警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缩影。(庆阳市镇原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