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09-17
本网讯 9月14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组织开展第24期“主题党日”活动。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组长郭新红主持学习,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祁焕能,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海红及全体党员干警参加学习。
祁焕能组织学习了市委《关于认真对照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方案》;监察室主任杨建仁传达了省法院《关于严肃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精神;政治部副主任赵长青传达了《党支部作风建设规范》精神。
郭新红强调,自查自纠、整改问责决不是说说而已,各级党委在这个问题上,态度是鲜明的、决心是坚定的。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逐项对照实施方案中提出的40个问题和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谋划,整体联动落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着力解决问题、弥补差距不足。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查摆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发挥好执纪监督作用,加强督查督办,用好问责利器,确保自查自纠活动顺利开展。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广大党员干警要坚定立场信念,率先垂范,从自己做起,用隐形“四风”的几种新动向对号入座,真诚地给自己画像,自觉遵守、严格贯彻省高院“九个严禁”,抓好节假日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正“四风”。
祁焕能指出,此次“主题党日”活动,又是一个党员扩大会,在座各位不但是一名公务员,更是一名共产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是义务,是纪律要求,必须坚持,必须履行。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到按时按期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不能参加的,必须向所在支部书记请假,尊重支部书记领导。二要积极履职尽责。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领导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运用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各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三要严肃纪律要求。各个支部要严格按照支部建设标准化的要求去开展党建工作,按时收缴党费,坚持三会一课,按时评议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四要加强督查问责。机关党委对每次例会的到会情况要进行督查、统计,随后汇报主要领导并予以通报。
随着“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深入,庆阳市中院全体党员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修养,纷纷表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脚踏实地履行好新时代审判监督职责,做到“勿忘昨日苦难辉煌,无愧今日使命担当,不负明日复兴梦想”,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