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06-22
本网讯(通讯员 黄建国)虽是肢体残疾人,但家有四层楼房,且有不菲租金收入,却硬是装傻充愣哭穷诉苦,不愿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刘某与郑某、贺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庆阳市镇原县法院判决贺某赔偿刘某6.8万元。判决生效后,贺某拒不履行,对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
6月20日上午,镇原法院执行干警一行数人来到位于县城西街原电影院巷子深处的失信人贺某家中,准备将其拘传回法院进行询问。这是镇原法院执行干警第三次登门造访。
执行局局长郑益恺开门见山讲明来意,被执行人贺某瞬间情绪失控。
“我建房借了好多(钱),现在没钱!”
“法院判得不对,我不服!”
“你们要关就关,我没钱执行!”
“看看我的脚,我是残疾人我容易吗?”
被执行人的花式表演,被执行法官的执法记录仪清晰地记录了下来。
在被执行人贺某装修考究的会客室内,执行局局长郑益恺、法警队队长杜赟等人一再耐心做思想动员工作,劝其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然而贺某固执己见、冥顽不灵,拒绝支付赔偿款,并不断拍桌子咆哮,甚至脱掉鞋袜诉说自己的可怜,在执行法官严厉警告之后,贺某逐渐安静下来。鉴于贺某拒不执行的强硬态度,执行人员将其拘传到法院。
到了法院后,任你释法说理,任你苦口婆心,被执行人贺某翘着二郎腿,似乎来法院做客般气定神闲,一副你要关便关的无所谓神情。经劝说教育无果,镇原法院执行人员果断对贺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庆阳市镇原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