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06-13
本网讯(通讯员 尹 波)近日,在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人民法院的鼎力协助下,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成功对一名长期拖欠执行款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失信被执行人刘某系安徽省怀宁县人,2015年租赁宁县某商城做家具生意。经营期间,租赁双方发生纠纷,刘某拖欠该商城租赁费不肯支付。该商城在索要无果后,将刘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刘某给付该商城房租费90000元、物业管理费14000元,合计1040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判决义务,该商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某诉讼过程中在开庭审理后便关闭了店铺,未告知房东便偷偷离开宁县,从此杳无音信,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经多次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无存款、无车辆,无工商登记信息,甚至在银行也没有开户信息。由于其系外地人,也无亲友在宁县境内,对其行踪难以掌握。
2018年6月6日,宁县法院执行干警赶至安徽省怀宁县,干警们顾不上旅途劳顿,便按照被执行人身份证地址信息展开调查,立即前往怀宁县公安局核实刘某身份,查明其身份信息于2010年10月做了变更,其子在当地经营家具生意。面对异地执行的困难情况,宁县法院执行干警请求怀宁县法院协助执行。怀宁县法院了解情况后,派出车辆和两名法官协助执行。经向刘某儿子调查,称其父外出做生意,不在本地居住,他只提供了其父电话号码,其他事项概不配合。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刘某,其拒绝与干警们见面,后经怀宁法院同志耐心教导,释法明理,刘某同意与执行干警见面。见面后刘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执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在怀宁县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宁县法院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怀宁县法院执行局,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耐心说服教育,五个多小时的说服工作没有结果,被执行人依旧顽固不化、推诿执行,同时其家人拒绝为被执行人筹集案款。鉴于此,宁县法院决定对刘某实施司法拘留。从早上8点开始谈话,到进行体检、协调办理异地收押手续、拘留所收押,忙完已是下午5点30分了。此时执行干警才感到了饿意。
此次异地执行,得到了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法院领导和法官的热情支持和全力配合,让宁县法院的干警千里之外执行案件势不单、力不薄,感受到“全国法院是一家”的温暖。对拒不履行、躲避多年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某成功实施了拘留,大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