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01-17
重拳捶“老赖” 冬日暖人心
庆阳市中院执行一起房屋腾退案件
本网讯 “没想到现在法院的执行力度这么大,多亏了执行法官,不然我这房子就要不回来了!”一起腾房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王某如是说。
2012年4月18日,原告王某与被告贺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王某将其所有的位于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周岭村由佳苑安置小区5号楼15号商铺出租给贺某经营餐饮业,从2015年5月2日开始,贺某停止支付王某租金,并且未腾退房屋,王某诉至法院。经西峰区法院审理认为,贺某租赁王某房屋,应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但被告未支付,行为违约。2017年7月19日,法院判决贺某与王某解除租赁合同,并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腾退商铺,支付从2015年5月2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起的租金。判决生效后,被告人贺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原告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西峰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贺某以各种理由搪塞,对法院多次沟通说理置之不理,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2017年12月28日,庆阳市中院将该案提级执行,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君峰承办。一拿到此案,杨君峰立即联系西峰区法院该案原执行法官,了解案件信息,现场查看,制定执行预案,对被执行人多次进行法律明释、思想疏导、耐心解释,强调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履行,如被执行人不予配合,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仍置若罔闻,无正当理由拒不腾房,成了名副其实的“老赖”。
2018年1月15日中午1时许,庆阳市中院10余名司法警察和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依法对该起房屋腾退案件予以强制执行。
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法警迅速拉起警戒线进行了现场隔离,并疏散现场围观群众,确保强制执行有序进行。同时,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内物品进行仔细清点登记并拍照留证,确保执行过程全程留痕。在被执行人未到场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及时与被执行人家属电话进行沟通,阐明了抗拒执行的利害关系,稳定了涉事人员的情绪。
由于贺某经营餐饮业,房屋内留下诸如冷冻箱等多件大型电器,搬运起来十分困难,庆阳市中院四名干警撸起袖子,用尽全力终于将其成功移动到腾退车辆上。北方的腊月,寒风刺骨,行人们缩着脖子,将冬衣扣得严严实实,中院的执行干警额头上却沁出汗珠,个个汗流浃背,筋疲力尽,经过2个多小时的连续作战,涉案房屋腾空并当场交付申请执行人。
下午3时许,庆阳市中院执行干警一行7人将贺某餐馆里的物品送到其董志镇的家中,并且与其家属谈话,办理交接手续。看到被执行人贺某的父亲因半身不遂常年卧病在床,其母亲患有风湿性关节炎,行动不便,执行干警罗锐连忙找来炭火,帮其居住的房子生起了炉火,屋内渐渐暖和起来。庆阳市中院在重拳打击“老赖”的同时,也让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感受到法理之外人心温暖司法人文关怀。
该案的成功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体现了庆阳市中院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决心和信心,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庆阳市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