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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法院配备pos机方便被执行人缴款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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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添效率 服务零距离
 
宁县法院配备pos机方便被执行人缴款
 
本网讯(通讯员 尹波)“真是太方便了,要不然还要去银行排队,省去了不少麻烦。”被执行人贾某在通过“pos机”刷卡履行了案件执行款后这样说。
 
申请人豆某与被执行人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生效文书确认,贾某应支付豆某借款94500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行法官多次督促贾某履行义务并冻结其名下车户。被执行人贾某于2017年9月18日来到执行局并通过宁县法院执行局的pos机刷卡,当庭交付执行款101553元,案件顺利执结。
 
以往被执行人缴纳案件执行款的手续十分繁琐,先要当事人到法院领取由内勤开具的缴费单到对公账户指定银行缴费。遇到高峰期,当事人在银行排队等待需较长时间才能缴款,后又需要将银行盖章的交款凭证交回法院。对于一些标的较大的案件,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并不安全,有时有些出行不方便的当事人,或者遇到银行下班的情形,往往需要耽误较多时间,拖延了办案时期,影响了执行效率。
 
为切实将便民工作落到实处,践行“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理念,宁县法院积极与对公账户所在金融部门协商洽谈,于2017年9月为执行局配备了一台银联移动POS机。当事人持银行卡,可直接在“pos机”上刷卡缴费,当场拿到执行款交款票据,完成执行款缴纳手续,原来需要半天甚至一天才能办成的事儿,现在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搞定,不仅可以避免当事人在法院、银行两头跑的辛苦,还消除了携带现金的安全隐患,同时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供稿)